“可以吧,谢谢,”盛情实在难却,邓敬骞戴上了手套,伸手把肉接着,说,“闻着是挺香的。”
方坞也拿起一块肉啃了一口,竖拇指,说:“有品。”
邓敬骞问:“你上次买的那个娃娃,已经扔了?”
“没,放在了床上,每天陪着我睡觉,”方坞看起来不太高兴了,说,“本来是给你买的,你又不要,我只能抱回去扔在床上了。”
“不要是因为我不喜欢,也觉得它和我长得一点都不像。”
方坞手上那块肉比较小,他吃完了,正拿着张纸巾,低头吐骨头。
邓敬骞说完话,看着他,在想他看上去简单易懂,有热情,是个愿意为了维持友情付出真心和精力的人,也是懂得改错并进步的人,是能够令边界感和亲密行为共存的人。
邓敬骞又想:方坞,是把曾经莽撞求爱、却被打碎的那个方坞一块块收起来了,拼回去了,也封装了,满怀期盼地留给他真心会爱的人了。
不会再给邓敬骞看一眼了。
“你这朋友,”方坞又提起了何钦,说,“你说他很猛,我还以为多猛呢,看着还好吧,跟你差不多,比你还文弱点儿呢,哪儿猛了?”
邓敬骞迟疑,乱回答:“灵魂比较猛,看是看不出来的。”
“行,”方坞打开青菜的外包装,点头,说,“我其实也是开玩笑的,我不想认识他,人家也肯定看不上我,我之前觉得好玩儿,乱说的,而且呢,最重要的,你那么拼地阻止我和他认识,我是知道原因的,你觉得我配不上你朋友,理解,特别理解。”
邓敬骞:“不是那个原因。”
“你现在特别好,真的,”方坞并没表现出不开心,他把不开心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