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声勒令着他。
“我可能真的不擅长,”方坞上身只穿着衬衫,领口的纽扣开着,衣袖乱七八糟地挽着,他没太用劲,左手在下方轻轻摸到了邓敬骞的右手,然后抓住,展开,手心朝向自己,低声说,“那你教我。”
邓敬骞眼睛微眯,问:“教什么?”
“你教我好吗?教我……”方坞扯着邓敬骞的手,摸自己遮盖在白衬衫下的、肌肉紧实的腹部,凑在他近处,上下打量他因为工作而微红的眼睛,还有脸,嘴巴。
“放开我。”酒意令邓敬骞头晕,肢体上没力气也没动力反抗,邓敬骞只能说着简短拒绝的话。
方坞呼吸里的酒味洒在他附近。
这是个仗着自己脸蛋出众,就谁都敢追的、胆大包天的、无所畏惧的“烦人精”——抵抗着不断翻涌的失控感,邓敬骞在想,要不是他这张脸、要是换做别人,酒后敢对自己做这样的动作,下一秒绝对要躺倒在一片狼藉的酒桌上,挨两个乌眼青。
但是现在……
好吧,邓敬骞承认,酒精确实成功地让自己脑子不清楚了,冲动和理智交织,再往后,冲动几乎要盖过理智,他看着近在咫尺的方坞的脸,在想好色是人类的天性,即使现实的问题很多,但天性是不能被压抑的,所以多看一会儿也没关系……
这个有两位主角的密闭场景里,想要理智的人更醉,而装醉的人比他好一些。
“放开我,吃完了就回去吧,明天还有工作。”对视是海啸、焰火等一样难以克制的存在,邓敬骞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
与此同时,在方坞的视角之下,邓敬骞的神情恍惚,愈发有防备。
能肯定他是清醒的,但不代表他是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