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敬骞:“行吧,那我先走了。”
方坞抬起手:“再见。”
话别转身,邓敬骞走在大堂里通透的灯光之中,然后走入夜色,留给方坞一个无与伦比的背影。邓敬骞的身体比例很优越,但不张扬,而是有点曲线的,挺拔薄瘦的,气质是规矩的、冷硬的锋利的。
整个人英俊、清冷、高高在上。
于是就异常美丽,方坞在想,他肯定知道自己并没有离开,知道自己还跟在他的身后,那么他为什么不转身?他是要走往哪里?去路边等车吗?
北方十月的夜晚,风已经很凉了。
放眼看,此处整片楼群高耸错落,灯火通明,冷白色和暖金色的灯光交织,呈现一派沉稳、克制的格调。楼与楼之间道路宽阔,鱼贯一般的车潮正在有节奏地往前移动着。
邓敬骞没去路边等车,而是转了一个弯,过了一个红绿灯,又朝更远处步行了一百多米。
方坞跟在他身后,两个人路过了刚才提起的那家M记。
邓敬骞一脚榻上餐厅隔壁那家酒店的台阶,这才止步,微微转过头去,不动声色地问:“是这里吗?要去拿你的包吗?拿完了我帮你点餐。”
男人冷淡的、美丽的瞳仁当中,倒映出楼宇内透的白色光点,他神情气质都非常内收,不容亵渎,整个人看上去和成年人脑子里那堆破事儿丝毫扯不上关系。
然而,这样的他却总被编纂成风流韵事的主角,也大概率喜欢男人。
反差感带来了更多乱七八糟的想象,方坞在原地看向邓敬骞,感觉有一只注射器刺进了自己的心脏,然后推入一种药物,带来极端的不理智,以及亢奋。
“点餐吗?”方坞走到了邓敬骞身边,和他一起上酒店门前的台阶,小声地说,“我其实吃过你家的餐厅,性价比很高,味道也不错,很亲民。”
邓敬骞:“又想吃我家店吗?是你自己说要吃这个的。”
方坞:“吃这个,这个比较方便。”
两个人快步上了台阶,酒店自动门打开了,邓敬骞一边进门一边问道:“多少岁了?”
方坞回答:“二十六。”
邓敬骞:“本地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