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无解,可社交无敌,方坞在帝都结识了一堆年轻的酒肉朋友,也包括他的老乡李振阳。
在医药公司做前台的李振阳比方坞踏实点儿,可是物以类聚,两个人放在一起,更多的还是共通之处,比如脸都长得不赖,都社牛,都爱玩,家境出身在那个小城里都算不错。
还都喜欢打扮。
事件正按计划推进,方坞进电梯之后站在了邓敬骞身边,李振阳识趣地为他腾开位置。
时间已经是晚高峰的尾巴了,目光所及,西装革履的人们流露出浅浅疲倦,亦或是看手机,亦或是安静放空,计划着待会儿的晚餐。
可方坞的感觉是正好相反的,多个方位的玻璃反射电梯轿厢里的冷白色灯光,带来一种从脊柱到天灵盖的战栗,令他不由得清醒。
方坞喜欢夜晚,尤其是今天的夜晚,他想揽住身边那个男人包裹在深色西装里的腰,想面对面直视他漂亮、有神却冷冰冰的眼睛。
想将自己当作肉,而将对方当作豹子,他想征服一只豹子,而非一只兔子,因为他对刺激的事最有兴趣,平时会玩滑翔伞,玩过好多次蹦极,也是个新晋的攀岩爱好者。
他正是那种完全符合刻板印象的血很热的、张狂的、闲不住的青年男人。
距离很近,电梯中,方坞和邓敬骞的肩膀快要碰上,身边人的气场收敛却强大,方坞在想自己确实蛮不自量力的,可又想,短期的目标只是共度今晚而已,有什么错?
这片夜色当中的红男绿女们,根本不会把one night stand当回事。
而且方坞认为自己很尊重对方。
为了今晚的相遇,他极其用心地打扮了自己,身上的西装熨烫了两遍,连缝线处的角落都没放过,领带是新买的,牌子货,戴着一块还不错的手表,香水很贵,年轻清冽的水生木质调。
李振阳在电梯角落里看了方坞一眼,他知道他平时上班也穿西装,可是今天……很不一样。
然而,站在邓敬骞的角度思虑,李振阳想:脸再帅、再年轻也不行,一般人在邓敬骞身边就是显得露怯,毕竟,姓邓的一个身着昂贵定制西装,手拎奢牌公文包,自带光环的三十来岁律政轻熟男、北京土著、富二代,根本不是自己和方坞这种人用力地打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