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面包出现在家里。
字很丑,跟狗爬的一样。
离行渊无语地将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
真把这儿当成自己家了?
第二天上午,林森醒来时已经十点多,离行渊早就出门了。
林森看了看日历,嘟囔:“今天不是周六吗?他怎么还上班?”
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衬衣被带上去,露出半截屁股,不过他无所谓,反正家里没人,光屁溜子也没人看见。
今天他打算回一趟家,毕竟手机和书包什么都在家里,他得拿过来。
他哼着歌,一边脱衣服一边进浴室,洗了澡光溜溜出来,堂而皇之地进了离行渊的卧室选衣服。
离行渊高他十几公分,他的衣服林森穿着都不合适,只能挑了两件休闲装,挽着裤腿和袖子将就穿,潇洒出门去。
办公室里,离行渊神色怪异地看着手机屏幕,好一会儿才扣下,使劲儿揉了揉太阳穴。
林森的家是一幢江景别墅,他没有爸爸,妈妈常年在国外,很少陪在他身边,所以别墅里除了他和保姆阿姨,没有其他人。
林森回去后,阿姨吓得脸色惨白,差点晕过去。
昨天她可是亲眼看着林森被殡仪馆装进裹尸袋拉走的,今天怎么又回来了?
“这也不到头七啊!!”阿姨尖叫着缩在桌子底下。
林森一边上楼一边说:“我等不到头七了,回来拿点东西下去贿赂小鬼,争取早点投胎。”
他在自己房间里找到书包和手机,本来想再拿几身衣服的,结果一进衣帽间,好嘛,这一排排的紧身衣让他望而却步。
原文里的林森本来就想跟储鱼儿争抢凌风,所以在很多方面都喜欢模仿储鱼儿,跟他上同一所大学,模仿他当网红,还模仿他的穿衣风格。
抹胸低胸露脐装,热裤裙裤黑皮裤,还有那一排排的高跟鞋,辣得林森睁不开眼睛。
对于喜欢穿运动休闲装的他来说,穿这些东西无异于给李逵裹三寸金莲。
他倒没有这么不觉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