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好事将到
张守韧看到陈卫东答应下来,心中稍感安慰,继续说着正事。
「对了卫东,最近有几家电影制片厂询问你的《牧马人》想不想要改编成电影?」
「改编成电影!?当时想了,都有那几家电影制片厂呀?」
陈卫东肯定不会拒绝这种好事,毕竟相比较文字,影视能够更直接地把内容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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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所以第一遍文章抄——呸,写《牧马人》,不就是因为电影让他记忆犹新,要是真让他回想原着小说写了些啥,估计十个看的人,有九个都记不住。
更重要的是,电影剧本给的稿酬实在是太多了,而且都不能叫多了,放在现在可以说是一笔巨款。
要知道前几年不论是小说还是曲艺类的稿酬,基本上大差不差,唯独电影剧本例外,标准是每部3000—8000元,天价!
就算是到了六十年代,稿酬有所降低,但数字也是常人无法想像的。
长故事片的剧本,每部2000—6000元,短故事片1000—3000元。导演的酬劳,长故事片500—1500
元,短故事片300—700元。
要知道像陈卫东这样的作家,小说稿酬按字数计算,每千字才2—7元,而一个剧本是小说的千倍稿酬。
不过经过嗡嗡时期的改动,1977年虽然恢复了稿酬,不过基本稿酬不可避免地降低了不少,但是电影剧本作为特殊类别,依旧保留了较高的标准。
虽然达不到3000—8000元这样的天价,不过一部电影剧本给个七八百一千出头的稿酬还是没问题的。
要知道陈卫东辛辛苦苦写了十六万五千字的《芙蓉镇》,稿费也才1155元。
不过也用不了几年,等到1984年,国家就会下发《关于故事片各类稿酬的规定》,明确了长故事片每部1500—4000元,短故事片每部750—2000元。
根据其他文艺形式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原作者稿酬占据20%—30%,改编者也就是编剧稿酬占据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