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太多不可说了(1 / 2)

金胜听这语气,怎么感觉有股子『为难』的意思。

「你直接说呗!」

东方明清了清喉咙道:「曾德源的案子,我们检察署今天就会出具『不予起诉』的决定书。」

「根据《检察署刑事诉讼规则》,曾德源会因为『关键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撤回起诉。」

金胜一听完瞬间秒懂,原来是找自己要面子来了。

检察署给出的这个理由,相当于把整个『锅』都甩给了傅婷婷。

正是因为她故意提供虚假陈述,误导『三大部门』做出错误判断。

这才导致了发生公诉行为,以及一审的判罚结果。

之后在金胜这位二审辩护律师的『合理怀疑』中,检察署『敏感』察觉到了其中问题。

所以当机立断撤回起诉,并第一时间进行详细调查。

然后找到『证据』,还了曾德源一个清白。

特别是责任这一块,能直接由过转功,最不济也是功过相抵。

但其中有一个关键点,就是金胜得安安稳稳,千万别搞事情。

所以东方明这个跟自己『不打不相识』的家伙,就是最好的说客。

把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

一时间没听到金胜回话,东方明又接着说道:「关于傅婷婷这边。」

「我们第一检察分署,协同区治安局,经过立案调查。」

「发现她的问题着实不少,甚至还有一些其它的『违法』行为。」

「目前能确定的,就是在本案中,涉及到一份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额度高达200万。」

「如果蔡星文的死亡,一旦被认定是由他自己严重违法所引起,那保险公司就可以不用进行赔付。」

金胜这才恍然,为什么傅婷婷会在事后选择改口。

意外....顾名思义,就是指由外来的丶突发的丶非本意的丶非疾病的客观事件。

当然还有一些不被列为赔偿的情形。

比如自杀丶自伤丶酒后驾车丶无证驾驶丶吸毒.....等等行为。

其实刚开始,金胜从东方明嘴里听到傅婷婷改口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