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合理性”的敏感度没那么高,毕竟大家都是受益的阶层,想要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自己对下面的普通人造成了怎样的压迫,那也太高看他们了,恐怕得上个十几年的马列毛概公共课,才能把他们的思想观念给彻底扭转过来。
而且他们虽然是不受重视的旁支,但总归还是和谢家这个庞然大物捆绑在一起的。在本质的“立场相同”的情况下,就算他们对这位管家的言行心怀不满,也不会发展到“把他送进监狱”的最后这一步,而是只注意到他对己方造成的最直接的利益损害与侮辱:
你不能干扰我女儿学习,你不能随随便便就说她没有用!什么,第十八房小妾?哦,那就小妾吧,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自来如此,便对么?进步归进步,但局限也是真的局限,这两者是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的。
哪怕是在谢父谢母眼中,“受了十几年苦”的谢爱莲,因为她的特长在算术和心算的方面,不在律法的方面,因此也就没能第一时间察觉到管家行为的不当之处。
而且她在於潜的时候,虽说没能在官场上有什么作为,只是个被供在家里当吉祥物的“当家主母”,但在此期间,她的日常生活也是出入车马、前呼后拥的,自然也无法第一时间察觉到“趁着别人逃难的时候收了第十八房小妾”的这个流程有什么法律上的不对劲,只能对管家发出道德上的谴责:
你这么老这么丑,她那么年轻,是不是不太般配啊?而且你这叫趁火打劫,是顶顶缺德的事情,依我看,这桩婚事是不成的!
——可以说,谴责的行为是对的,但是出发点不太对。
秦慕玉的情况就更加微妙一些。
这姑娘虽然有着一身的本事,但在她脑海的知识存货里,到头来能跟“法律”这个词挂上关系的,也只有《天界大典》了;可问题是,《天界大典》里对拐卖人口的刑罚相当严厉,死刑打底天雷起步,之前胆敢拐卖天孙娘娘、织女云罗的那名名为“孙守义”的犯人,现在还在十八层地狱里都没服完刑呢。
这种惩罚虽然有力度,但在人间执行起来,就相对来说困难一点,毕竟连雷公电母都还没来得及处理完层出不穷的“家暴致死”的案件呢,在这位倒霉催的、被一头肥猪给抢了去变成了他的第十八房小妾的倒霉姑娘,没有切实受到身体上的伤害之前,他们一时半会没能注意到这里,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管,是肯定要管的。但是是上报给雷公电母,让专门的人来处理;还是自己这边先越权处理了,等日后回到三十三重天上之后,再被秋后算账地查明“越权之罪”,可真是个令人颇感两难的问题。
——由此可见,天界是真的没有“事急从权”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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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为天界的绝大多数神仙,在处理事物的时候都讲究一个有例可循、一板一眼,才会让秦姝当年为了绕过那些繁琐的条条框框,想要以最快的速度营救织女云罗,就动用了人类的思维,当机立断偷渡灌愁海,而剩余的两位织女只能按照规矩,焦急地等待着瑶池王母接见她们,都快把瑶池外面的台阶给来回踱步磨成镜子了。
而眼下,同样的情况也在这间书房里发生了。
正在三十三重天中土生土长的白水素女还在纠结要怎么处理这件事才好呢,秦姝这个来自现代社会的卷王就出手了。
玄衣金簪的女子慢条斯理地合起了书桌上那本翻开的《魏律》,对着那位还在喋喋不休地惋惜着她的样貌的管家,露出了一个温和的、冰冷的笑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