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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神经病 三昌 4284 字 16小时前

再转念一想,她现在是手握六百万美金债权的债主,几件衣服而已,算不得什么。

随手挑了件明艳的修身长裙换上,又配了一双矮跟尖头凉鞋。站在镜子前,沈荞看着镜中亭亭玉立的身影,恍惚间熟悉又陌生。

没等她多看,敲门声就响起。打开门,门外的人也换了一身衣服,宽松的亚麻衬衣配休闲长裤,褪去了些凌厉,多了几分惬意自在。

他身量高,沈荞穿了矮跟凉鞋,也只堪堪到他肩头。她正要仰头看他,他却自觉后退一步,既给她让出了出门的空间,也让她不必费力抬头。

“走吧。”

沈荞走在前面,宋柏跟在身后。她纤细的身姿,白皙的肩背,还有裙摆摇曳的弧度,全都清清楚楚落入他眼里。

沈荞没察觉到身后的灼热目光,只在上车时,被虚扶了一把。宽厚掌心的炽热温度传来,沈荞还没来得及感受,那炽热便已经撤离。

夜色渐浓,华灯初上。两人同坐在车后座,一路无言。直到车子稳稳停在一栋灯火璀璨的建筑前,沈荞才收回看向窗外的目光,身旁的人也在这时开口:“到了,下车吧。”

车外依旧是雨夜朦胧,沈荞下车时,没留意脚下,不小心踩到一颗小石子。她第一次穿高跟鞋,重心不稳,身体踉跄着一歪。千钧一发之际,一只宽大温热的手掌稳稳扣住了她的腰,将她牢牢扶住。不久前才感受过的炽热温度,猝不及防贴上了她的腰肢。

靠在他结实的胸膛上稳住身形,沈荞还没来得及开口,扣在腰间的手就微微用力,带着她朝着不远处闪着霓虹灯的大门走去。

“急什么?”

沈荞刚想反驳说自己没急,人已经被他带着走到大门边。还没进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和喧闹的人声先传来。她下意识蹙起眉头,刚想说话,大门已经应声打开。

喧嚣与热烈迎面而来,满是拉美风情的舞蹈场景映入眼帘。男男女女随着奔放的节奏尽情舞动,笑容明媚,身姿矫健,浑身都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

沈荞不喜欢人多嘈杂的地方,所以才偏爱雨天。雨天里,所有人都会躲在家里,整个世界都会变得安安静静。

可此刻,明明门外是静谧,门内是热烈,她却鬼使神差,跟着宋柏踏进了热烈里。

舞池里的女人们,个个自信张扬,阳光又耀眼。沈荞看得正出神,几个身影忽然迎面走来,在他们面前停下脚步。

“可算把你等来了!”低沉的男声响起,带着些许口音的英语流利顺畅,“你居然还带了位这么美丽的女士,柏,你以前都把她藏哪儿了?”

沈荞的视线从舞池收回,落在说话人身上时,不由得怔了一下。

高大挺拔的身躯,宽厚的肩背,宽松的衬衫解开两颗扣子,露出线条流畅的精壮胸膛。轮廓分明的脸庞上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微卷的短发下,眉眼深邃,一双眼眸是澄澈的湛蓝。

沈荞见过的男人不算多,更从未见过如此充满野性男人味的外国男人。她看得正有些出神,腰间忽然一紧。低头望去,原本虚扶着她的手不知何时收紧,在她低头瞬间又缓缓松了力道。

再抬头,就听见身旁的人用一口纯正英腔慵懒道:“Stef,收起你的眼神。再用你那双眼看我的人,我不介意亲手挖了它。”

“哈哈哈哈!”

回应这半夹着玩笑威胁的,是一阵爽朗的大笑。

“几年不见,你倒是越发小气了。我的错,我以酒谢罪!”

说着,浑身散发着荷尔蒙的男人率先转身往里走。沈荞的腰还被人扣着,只能跟着一起,穿过喧闹的舞池和吧台,走向相对僻静的卡座区。再往内走,走廊尽头是一扇厚重的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