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城进了家,把屋门关上。
他将新买的衣裳拿了出来,抖了两下。
「给你买了两套换洗的衣裳,和一件棉服。你看看,合不合身?」
林知念见了新衣,立马接了过来,放在身前比划了一下。
这是一件绢布织成的冬衣,比粗糙的麻布要细腻轻巧些,穿在身上也舒服些。
「真好看。」
以前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绢布粗衣,此刻觉得是这世上最好看最贴心的衣服。
「两套成套的,款式一样,颜色不同。等晚上洗了澡,你都试试。要是有不合身的,明天我让隔壁嫂子帮你裁剪一下。」
「嗯嗯。」
接着沈玉城又把棉衣拿了出来。
「本来想给你买两件棉衣的,也没剩多少钱了。」
林知念立马接过去,把棉衣披在了身上,刚好合身。
「对了,你换下来的衣物我早上瞧过了,贴身衣物勉强还能抢救一下,那件大氅没救了,给雷霆当狗窝吧。」沈玉城接着说道。
「噗~」
林知念闻言,忍俊不禁。
「抢救一下……你哪来那麽多绘声绘色的词啊?」
她发现沈玉城的口条极好,幽默风趣。
林知念心满意足的把衣服叠好,把棉衣挂了起来。
原来她的幸福,真的可以非常简单。
林知念见沈玉城掏了一刀宣纸出来,又拿出了几样文具,便问道:「咦?你买这麽文具是做什麽用处的?」
「这宣纸可贵,一张能顶一斤大米。我把它买了来,自然是生财有道。」沈玉城神秘一笑。
「是画符籙?还是替人撰写家书?你念过书学过写字?」林知念一连串抛出了好几个问题。
沈玉城没学过写毛笔字,但前身学过。
他有前身所有的记忆,自然也有写毛笔字的功底。
「咱们村子里就二百来人,村东头到村西头,小跑两步也就十来分钟,帮谁写家书好呢?」沈玉城淡淡笑着说道。
听到这话,林知念顿时俏脸一红。
「又卖关子。」林知念幽幽的瞪了沈玉城一眼。
古代的娱乐活动,无非就是那麽几样。
吃喝嫖赌,勾栏听曲,梨园看戏,茶楼听说书……
沈玉城寻思着,写个小说话本,改天进城拿去书铺卖了,看看能不能赚点外快。
锅里的米饭熟了,不等沈玉城起身,林知念立马将锅取下来。
然后盛了两碗饭,又把昨天没吃完的坚果拿了出来。
沈玉城起身去了一趟灶房,把热好的烧鸡拿了出来。
荷叶打开,一只肥的流油的烧鸡,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儿。
闻着这味儿,小两口的独自都叫了起来,眼泪不争气的从嘴角流下。
「等一下。」
沈玉城喊了一声,赶忙取来两只竹杯,又把二驴子送的酒拿出,倒上两杯。
在这大西北,酒是非常重要的御寒物资。
家家户户就连孩童妇女,都能小饮上两口。
「来,先喝一口酒。」沈玉城端起了酒杯。
林知念本不会喝酒,可此情此景,火炉暖洋洋的烤着,烧鸡和白花花的大米饭在桌上摆着。
再加上有一个对自己关怀备至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坐着,林知念也来了兴致。
「我不喝那麽多,你多喝点。」林知念说着,便把竹杯中的酒倒出了大半。